好消息!以后开药店这些限制全部取消了!

近日全国多省发布了 减少开药店审批流程的公告,以后这些地方开药店会比之前方便很多哦,让我们来看一下有哪些地方吧!

 
药监发文,药店筹建审批取消
 

 

日前,山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省优化药店审批服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将从两个方面对药店的审批服务进行优化,其一,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其二,取消开办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申办企业符合开办条件,按要求提供材料,即可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

 

同时,《通知》还强调,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批时限,优化审批事权,原则上,《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变更、换证等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含现场核查)不多于12个工作日。

 

 
开药店,只用一证
 

 

早在去年3月份,山东省市场局在其工作会上明确,今年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指导各市行政审批部门归集许可事项,发放一张综合许可证。

 

同年4月30日,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决定在部分市县对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该方案要求,药店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山东省将在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济宁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 潍坊市 (坊子区)、泰安市 (市级、岱岳区、宁阳县)、日照市 (市级)、滨州市 (沾化区、无棣县)等地展开。

 

而且,全省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包括行业类别、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和发证机关。

 

随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又谈到,要扩大“一业一证”改革。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实现“一证准营”。将企业开办环节由5个压缩为2个、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实行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

 

 
改革全面进行,药店受惠
 

 

其实,除山东省外,全国药店都将迎来这样的利好,以后开药店将越来越简单。

 

2020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务院《方案》谈到,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国务院要求,我们可以看到三大利好:其一,只经营乙类OTC的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二,药店筹建审批将全面取消;其三,地方性开办药店设定的不合理条件要被清理。从目前市场环境来看,浙江、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等省市都已开始执行以上要求。

 

今年3月9日,市场总局公布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场总局通知指出,将进一步简化经营范围登记要求,便利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总局通知还谈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将经营范围规范登记与办好“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等工作进行关联拓展应用,通过主题式套餐、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指南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明确、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服务。

 

笔者梳理发现,目前山东、陕西、上海、江苏等地已开始试行及落实,一证准营时代全面到来,以后开药店将越来越简单。

 

以上海为例,接下来就会全面推广零售药店“一业一证”改革。根据本月27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2021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上海市要 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

 

上海市工作要点还明确,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取消新开办药店间距限制要求,将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与验收程序合并执行,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信息系统,实现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全程网上办理。

 

(来源杏坛医学网)